當前位置:首頁 » 旅遊發展 » 在旅遊服務業發展方面用地政策

在旅遊服務業發展方面用地政策

發布時間: 2021-01-27 07:36:36

A. 商品房和三產用地區別

一:商品房在中國興起於80年代,它是指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具有經營資格的房地產開發公司(包括外商投資企業)通過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後經營的住宅,均按市場價出售。

三產用地是政府為了解決城市內及周圍農民的土地被徵用後就業及生活問題而留給農村集體組織用於發展第三產業的集體土地。


二:三產用地是政府為了解決城市內及周圍農民的土地被徵用後就業及生活問題而留給農村集體組織用於發展第三產業的集體土地。

隨著社會的發展,城市化進程的提高,規劃區內可利用土地減少,農民產業用地安排存在一定的難度,同時也給城市規劃管理帶來了一些問題。農民集體第三產業用地和拆遷安置房都是根據國家政策規定下,

對土地使用進行合法使用,解決了上述的問題,在解決居民的住房問題的情況下,提高居住的居住水平,加速社會發展。商品房其價格由成本、稅金、利潤、代收費用以及地段、層次、朝向、質量、材料差價等組成。


(1)在旅遊服務業發展方面用地政策擴展閱讀

商品房在中國興起於80年代,它是指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由房地產開發經營公司開發的,建成後用於市場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業用房以及其他建築物。

自建、參建、委託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築物不屬於商品房范圍。

商品房價格由成本、稅金、利潤、代收費用以及地段、層次、朝向、質量、材料差價等組成。另外,從法律角度來分析,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可在市場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類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商品房根據其銷售對象的不同,可以分為外銷商品房和內銷商品房兩種。

三產用地是政府為了解決城市內及周圍農民的土地被徵用後就業及生活問題而留給農村集體組織用於發展第三產業的集體土地。

三產就是第三產業的簡稱。「第三產業」是產業經濟學的概念,產業分類方法很多,此概念原於三次產業分類法。

1、直接從自然界獲取產品的 物質生產部門為第一次產業。如農業、牧業、采礦。

2、加工取自自然界的物質的生產部門為第二次產業。如製造業、建築業、電業。

3、從第一次、第二次產業物質生產活動中衍生出來的非物質生產(提供勞務的)部門劃為第三次產業。 第三(次)產業指廣義上的服務業。如儲運業、通信業、餐飲業、科學、教育、文化、衛生等行業。

B. 用地性質B是什麼意思

用地復性質M是工業用地。又細分為以下幾制類:

(2)在旅遊服務業發展方面用地政策擴展閱讀

城鄉用地包括建設用地與非建設用地。建設用地包括城鄉居民點建設用地、區域交通設施用地、區域公用設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礦用地等,非建設用地包括水域、農林用地以及其他非建設用地等。

用地性質分為住宅用地、工業用地、倉儲用地、商業服務業用地、旅遊業用地、金融保險業用地、市政公用設施用地、綠代用地、公共建築用地、文/休/娛用地、機關/宣傳用地、科研設計用地、教育用地、醫衛用地、交通用地、鐵路用地、民用機場用地、港口碼頭用地、其他交通用地。

C. 政府徵收村莊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大概多少錢補償費一畝

您好,由於全國各地的經濟發展水平有差異,各地的征地補償安置標准也不盡相同,具體您可參考您所在地的省級人民政府制定的征地補償安置標准。

D. 綜合性商業金融服務業用地可以有哪些設施

商業抄金融用地的范疇是襲包含金融用地與商業用地。商業用地是指綜合百貨商店、商場、經營各種食品、服裝、紡織品、醫葯、日用雜貨、五金交電、文化體育、工藝美術等專業零售批發商店及其負數的小型工場、車間和倉庫的用地。金融保險業用地是指銀行及分理處、信用社、信託投資公司、債券交易所和保險公司,以及外國駐本市的金融和保險機構等用地。

E. 出讓商業服務業用地是否可以進行房地產開發

建議咨詢當地國土資源局。
商業服務用地范圍:

1.商業用地。商店、商場、各類批發、零售市場及其相應附屬設施用地。
2.金融保險用地。銀行、保險、證券、信託、期貨、信用社等用地。
3.餐飲旅館業用地。飯店、餐廳、酒吧、賓館、旅館、招待所、度假村等及其相應附屬設施用地。
4.其他商服用地。寫字樓、商業性辦公樓和企業廠區外獨立的辦公樓用地;旅行社、運動保健休閑設施、夜總會、歌舞廳、俱樂部、高爾夫球場、加油站、洗車場、洗染店、廢舊物資回收站、維修網點、照相、理發、洗浴等服務設施用地。
商業服務用地應用:
商服用地主要用於商業、服務業的土地。包括批發零售用地、住宿餐飲用地、商務金融用地、其他商服用地。對應《土地利用現狀分類(GB/T 21010-2007)》中的(05)商服用地,但不包括已建成的農村建設用地中的商服用地。
商業服務用地特徵:

(1)出讓使用年限最短。目前在我國,商服用地大部分屬於出讓土地。按照《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商服用地出讓用地最高年限為40年。
(2)受節約集約用地原則限制。《國務院關於促進節約集約用地的通知》要求,按照節約集約用地原則,審查調整各類相關規劃和用地標准。
(3)土地利用價值高。商服用地多處於繁華地段,可以產生更高的經濟效益。也就是說可以引起地價的上漲,有時上漲的幅度可以達到幾倍甚至幾十倍、幾百倍。
(4)區域選擇性強。與居住用地不大一樣,商服用地在地域上選擇性很強,不是任何一塊土地都可以作為商服用地的。除交通便利外,特別注意營業環境和收益狀況。
(5)比較適宜收益還原法評估。
(6)可逆性差。農用地要變為商服用地比較容易,但要商服用地轉為農用地則極為困難,因為拆除地上的建築物、構築物要耗費大量人力、物力和財力,恢復土壤也需要一定的時間,復墾的成本相當高。

F. 沈陽市國有商業服務業用地多少錢一平米

和別處一樣,地點不同價格不同。

G. 私人辦敬老院國家有何扶持政策

根據國務院的《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35號),養老服務業主要以「公建民營、民辦公助、政府補貼、購買服務」等方式為主,國家大力支持社會各界力量以及個人投資興辦養老服務機構。但該《意見》大部分都是原則性的規定,具體的優惠政策要看各地的具體規定。以河南省為例,介紹如下:
第一、改革和完善養老服務機構收費制度。
福利性養老服務機構開展的對外養老服務和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的收費標准,應報同級價格部門核定,並建立公示制度。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的收費標准,根據其設施條件、服務項目和標准自行確定。社會辦養老服務機構接收農村五保人員和城鎮「三無」人員,其費用由當地政府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解決;享受低保的老人和其他困難老人入住養老服務機構的,其費用應適當減免,減免部分由當地政府按接收此類對象的實際人數予以補助。
第二、加大對養老服務機構的稅費政策扶持力度
認真落實國家對養老服務機構的稅費扶持政策,暫免徵收社會福利院、敬老院、光榮院、養老院、老年公寓等福利性或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的企業所得稅、服務收入營業稅以及養老服務機構自用房產、土地、車船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車船使用稅;減免其行政事業性收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對繳納水利建設專項資金確有困難的福利性、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可報經主管部門批准,予以減免。政府主辦和特許經營的供水、供電、供氣、供暖、通信、有線(數字)電視等經營單位應為福利性和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提供優質服務和收費優惠。其中用水、用電、供暖、用氣(燃料)等價格與居民用戶實行同價,並免收相應的配套費;免收養老服務機構有線(數字)電視、寬頻互聯網一次性接入費。福利性、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發生的生活垃圾、糞便清運和排污等費用,可在達標排放污染物的情況下,經負責徵收排污費的環保部門核准後免繳排污費。福利性、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的救護與生活用車可根據有關規定和實際工作需要,經核定後免徵養路費。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通過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和政府部門向福利性、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的捐贈,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前按規定予以扣除。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按國家扶持發展服務業的相關政策執行。
第三、優先安排養老服務機構建設用地
符合規劃要求並具備劃撥條件的養老服務機構用地要優先予以保證;不具備劃撥用地條件的養老服務機構用地要按照相關規定加快審批,但要加強監督,確保批准用地真正用於養老事業。鼓勵企事業單位、個人利用閑置的房屋資產興辦養老服務機構。
第四、加大財政對養老服務業的投入
各級政府要將養老服務業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統籌安排福利性養老服務設施項目建設。有條件的地方可按照核定床位數或實際入住老年人數,給予面向老年人服務的福利性養老服務機構和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一次性開辦補助。
第五、鼓勵金融部門充分發揮信貸支持作用
金融機構要支持老年社會福利事業發展,增加對養老服務機構及其建設項目的信貸投入,適當放寬貸款條件,並提供優惠利率。

H. 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能用於住宅嗎

能用,但必須經過當地城市規劃部門的同意

I. 三產用地的合法解析

1、規劃:「三產用地」屬於城市規劃區域內。
2、性質:它的性質是集體所有土地。
3、收益方式:「三產用地」可以通過出租或合建開發等方式獲取收益。
4、辦證:三產用地該類土地上的建築物不能辦理商品房產權證,因此這種土地開發方式不屬狹義的房地產開發。
三產用地是政府為了解決城市內及周圍農民的土地被徵用後就業及生活問題而留給農村集體組織用於發展第三產業的集體土地。隨著社會的發展,城市化進程的提高,規劃區內可利用土地減少,農民產業用地安排存在一定的難度,同時也給城市規劃管理帶來了一些問題。農民集體第三產業用地和拆遷安置房都是根據國家政策規定下,對土地使用進行合法使用,解決了上述的問題,在解決居民的住房問題的情況下,提高居住的居住水平,加速社會發展。
在房地產市場上,不管是集體第三產業用地還是拆遷安置房,是受政府認可和保護的,三中全會也指出,在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為此,通過政府規劃和國土局相關部門審核通過的承村集體第三產業用地,也稱之為商業服務用地,用於商業、居住等,這些性質的項目是通過正規程序,徵得相關部門同意之後,開展建設的。即使產權不足70年,也不會列入「小產權房」范圍,因此,該類型的房子是受到國家保護的,也將不會列入「清理」范疇。同時這些性質的房子,是順應了社會居民的需求,緩解了社會對住房的需求。

J. 城市規劃中,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設施用地(A)中是否可以兼容一定量的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B)

兩方面不同問題解答。
標題回答:屬城市規劃問題,可以兼容,不能回太大,看具體情況,各地答行政審批不同,像北京好像是對佔地面積和建築面積都有要求。
正文回答:數行政管理問題,涉及房地產內容,好像應該可以,不過這和土地權屬有關系,還有開發單位、協議什麼的,挺復雜,你能再說具體點么?
我沒有經歷過你說的這種情況,但有其它相類似的經驗。經驗1:統一地塊,一棟建築,兩家行政單位產權;經驗2:行政辦公用地內職工宿舍產權劃分至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