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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文化传统

发布时间: 2021-01-27 23:12:52

湘西有哪些民族民间文化

湘西是一个很神秘的地方,有三大邪,其一为“湘西赶尸”,其二为“放蛊”,其三为“落花洞女”。湘西的“赶尸”,到现在也没人能指出它的真实情况来。 据当地人一致的说法:赶尸的人是一个身穿道袍的法师,无论尸体数量有多少,都由他一人赶。和赶尸不同的是,放蛊几乎在湘西地区都有流传,而赶尸主要流传于湘西沅陵、泸溪、辰奚、叙浦四县。蛊在湘西地区俗称“草鬼”,相传它寄只附于女子身上,危害他人。那些所谓有蛊的妇女,被称为“草鬼婆”。湘西的“落花洞女”则是部落中有一些未婚的女子,能将树叶哭下来;到山洞不吃不喝,几天不死,回来后也不饮不吃,几天后就死去。部落人们认为她去和树神、井神结婚了,因而这些女孩生前没有结婚,但人死后,别人去办丧礼,而落花洞女的家人给他们不但不办丧礼,还要办婚事,以示婚礼之喜。

说到湘西的神秘,恐怕三天三夜也讲不完。也正因为其无法让人探知的因素,使得当下众多的惊悚恐怖小说情节选在了湘西发生。其中,最为广大读者熟悉的,非网络写手天下霸唱作品《鬼吹灯2之怒晴湘西》莫属!故事话说半个多世纪以前,正值壮年的卸岭盗魁陈瞎子伙同军阀合盗湘西瓶山元将之墓。墓中机关重重,几次均未得手,死伤甚众。于是陈瞎子联络搬山道人,告知瓶山中有千年丹丸,四处寻找,雮尘珠的鹧鸪哨为之心动,决定同卸岭众盗一同发掘瓶山……时光荏苒,两位巨盗已化作历史的尘埃,当初他们从湘西盗出的宝物却展现于博物馆内,遍身的纹饰好像密码一般,谁是解密之人?

我们不得不佩服天下霸唱丰富而绝妙透顶的故事构思,盗墓是一个古老个神秘的“职业”。而其和同样古老神秘的湘西发生关联时,产生的无穷无尽的惊悚联想可想而知。《鬼吹灯》从第一部开始便红遍整个网络。到了今时今日,似乎已经成了恐怖小说的标志性作品!紧接着现身的同人小说《湘西盗墓王》锲而不舍的追随天下霸唱之足迹,再接再励的将盗墓文化发扬光大!为了解除家族几千年的咒语,神秘少女蔡琳与鉴宝师王子安前往湘西的楚王古墓寻觅上古宝物——月光宝盒。两人来到湘西,本想假扮干尸跟随赶尸的老七混进目的地,哪知船在河上出了意外,被冲下了悬崖,三人虽然九死一生活了下来,但为了脱身,他们迫不得已翻越鬼山。在山上他们遭遇了异鼠的攻击,侥幸逃脱后,不想又被吸入虫洞。老七懂赶尸之法,唤醒洞中干尸与虫怪大战,后误创如入日军兵器储备室才得以全身而退……

当读者还在津津乐道于古墓惊心动魄的惊险旅程时,一大批网络“湘西文化”特色恐怖题材书籍浮现了出来。《湘西异事之十二悬门》、《 湘西鬼事之赶尸传奇》等等,都是为了迎合读者对湘西神秘文化的向往而撰写出来的诡异探险小说。他们巧妙的将湘西几大邪融于故事之中,无论是妖艳的草蛊女,还是半人半鬼的祭祀亡灵,处处有玄机,时时露险情!

神秘“湘西文化”造就了无数惊悚的奇遇,只要人们对未知世界还充满好奇的一天,关于“湘西文化”的神秘传说便不会停滞……
算上是湘西民族文化吗?

㈡ 湘西民俗文化

茶灯戏,·各种苗歌···在凤凰可以去看篝火晚会,里面融入了很多湘西这边的民俗舞蹈··但是记住那里面推销的画千万别买,都是假的!

㈢ 什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以湘西州为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一)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二)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三)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四)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五)传统体育和游艺;(六)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实物和场所,凡属文物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以下是湘西自治州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一览表

1

土家族打溜子

传统音乐

第一批

2

土家族摆手舞

传统舞蹈

第一批

3

湘西苗族鼓舞

传统舞蹈

第一批

4

湘西土家族毛古斯舞

传统舞蹈

第一批

5

辰河高腔

传统戏剧

第一批

6

土家族织锦技艺

传统技艺

第一批

7

苗族银饰锻制技艺

传统技艺

第一批

8

土家族梯玛歌

民间文学

第二批

9

酉水船工号子

传统音乐

第二批

10

湘西苗族民歌

传统音乐

第二批

11

土家族咚咚喹

传统音乐

第二批

12

凤凰纸扎

传统美术

第二批

13

踏虎凿花

传统美术

扩展名录

14

蓝印花布印染技艺

传统技艺

扩展名录

15

苗族服饰

民俗

扩展名录

16

盘瓠传说

民间文学

第三批

17

土家族哭嫁歌(2)

民间文学

第三批

18

苗画

传统美术

第三批

19

土家族吊脚楼营造技艺

传统技艺

第三批

20

苗族四月八

民俗

第三批

21

土家年

民俗

第三批

22

苗族古歌

民间文学

扩展名录

23

挑花(苗族挑花)

传统美术

扩展名录

24

苗医药(癫痫症疗法、钻节风疗法)(2)

传统医药

扩展名录

㈣ 湘西有哪些文化

湘西文化有巫族文化、土家文化、苗家文化等

湘西简介:

  1.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位于湖南省西北部,地处湘鄂黔渝四省市交界处。1952年8月成立湘西苗族自治区,1955年改为湘西苗族自治州,1957年9月成立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现辖7县1市,国土面积1.55万平方公里,是典型的“老、少、边、山、库、穷”地区,是国家西部大开发、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先行先试地区,是湖南省唯一的少数民族自治州、省湘西地区开发重点地区和扶贫攻坚主战场。

  2. 湘西是武陵山区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区,拥有24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土家族、苗族都有各自独特的语言、习俗、服饰、建筑、音乐、舞蹈。湘西有神奇的山水风光。拥有矮寨奇观景区、猛洞河漂流、红石林、坐龙峡等132个国字号文化旅游品牌,是 “中国十佳魅力城市”和“最佳旅游去处”。

  3.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凤凰:凤凰,隶属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东与泸溪县交界,南与麻阳县相连,西同贵州省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接壤,北和吉首市、花垣县毗邻,史称“西托云贵,东控辰沅,北制川鄂,南扼桂边”。

  4.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龙山县里耶镇、永顺县芙蓉镇(原王村镇)、泸溪县浦市镇、花垣县边城镇(原茶峒镇)。

㈤ 湘西的少数民族特色文化

湘西一带土家族、来苗族、瑶族都有分布自,其中土家族比较多,土家族自称“毕兹卡”,意思是“本地人”,是古代巴人的后裔,保留有浓厚的父系家族公社色彩,有代表性的“土官”制度,古镇有恩施,特产是恩施烧饼,就是街上卖的五块钱一块的那种土家烧饼,传统民居是吊脚楼,服饰特点是喜欢穿自染蓝色青布衣,男的有包头,女的有头巾,求爱时节男女对歌,有意思的话男的还可以到女的家里暂住。当然这是以前的事情,现在其实和我们汉人没啥区别

㈥ 湘西有哪些文化

湘西是一个很神秘的地方,有三大邪,其一为“湘西赶尸”,其二为“放蛊”,其三为“落花洞女”。湘西的“赶尸”,到现在也没人能指出它的真实情况来。 据当地人一致的说法:赶尸的人是一个身穿道袍的法师,无论尸体数量有多少,都由他一人赶。和赶尸不同的是,放蛊几乎在湘西地区都有流传,而赶尸主要流传于湘西沅陵、泸溪、辰奚、叙浦四县。蛊在湘西地区俗称“草鬼”,相传它寄只附于女子身上,危害他人。那些所谓有蛊的妇女,被称为“草鬼婆”。湘西的“落花洞女”则是部落中有一些未婚的女子,能将树叶哭下来;到山洞不吃不喝,几天不死,回来后也不饮不吃,几天后就死去。部落人们认为她去和树神、井神结婚了,因而这些女孩生前没有结婚,但人死后,别人去办丧礼,而落花洞女的家人给他们不但不办丧礼,还要办婚事,以示婚礼之喜。

说到湘西的神秘,恐怕三天三夜也讲不完。也正因为其无法让人探知的因素,使得当下众多的惊悚恐怖小说情节选在了湘西发生。其中,最为广大读者熟悉的,非网络写手天下霸唱作品《鬼吹灯2之怒晴湘西》莫属!故事话说半个多世纪以前,正值壮年的卸岭盗魁陈瞎子伙同军阀合盗湘西瓶山元将之墓。墓中机关重重,几次均未得手,死伤甚众。于是陈瞎子联络搬山道人,告知瓶山中有千年丹丸,四处寻找,雮尘珠的鹧鸪哨为之心动,决定同卸岭众盗一同发掘瓶山……时光荏苒,两位巨盗已化作历史的尘埃,当初他们从湘西盗出的宝物却展现于博物馆内,遍身的纹饰好像密码一般,谁是解密之人?

我们不得不佩服天下霸唱丰富而绝妙透顶的故事构思,盗墓是一个古老个神秘的“职业”。而其和同样古老神秘的湘西发生关联时,产生的无穷无尽的惊悚联想可想而知。《鬼吹灯》从第一部开始便红遍整个网络。到了今时今日,似乎已经成了恐怖小说的标志性作品!紧接着现身的同人小说《湘西盗墓王》锲而不舍的追随天下霸唱之足迹,再接再励的将盗墓文化发扬光大!为了解除家族几千年的咒语,神秘少女蔡琳与鉴宝师王子安前往湘西的楚王古墓寻觅上古宝物——月光宝盒。两人来到湘西,本想假扮干尸跟随赶尸的老七混进目的地,哪知船在河上出了意外,被冲下了悬崖,三人虽然九死一生活了下来,但为了脱身,他们迫不得已翻越鬼山。在山上他们遭遇了异鼠的攻击,侥幸逃脱后,不想又被吸入虫洞。老七懂赶尸之法,唤醒洞中干尸与虫怪大战,后误创如入日军兵器储备室才得以全身而退……

当读者还在津津乐道于古墓惊心动魄的惊险旅程时,一大批网络“湘西文化”特色恐怖题材书籍浮现了出来。《湘西异事之十二悬门》、《 湘西鬼事之赶尸传奇》等等,都是为了迎合读者对湘西神秘文化的向往而撰写出来的诡异探险小说。他们巧妙的将湘西几大邪融于故事之中,无论是妖艳的草蛊女,还是半人半鬼的祭祀亡灵,处处有玄机,时时露险情!

神秘“湘西文化”造就了无数惊悚的奇遇,只要人们对未知世界还充满好奇的一天,关于“湘西文化”的神秘传说便不会停滞……

㈦ 湖南湘西有哪些文化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地处湖南省西北部,是湖南省的“西北门户”,与湖北、贵州、重庆三省市接壤,素为“湘、鄂、渝、黔咽喉”之地。全州总面积15462平方公里,现辖吉首、泸溪、凤凰、古丈、花垣、保靖、永顺、龙山8个市县,2005年底人口268.34万,在总人口中,少数民族人口200.86万人,占74.85%,其中:土家族110.59万人,苗族88.61万人。州府吉首。湘西民俗
服饰
汉族人的服饰与外地无异,土家、苗家人的服饰富有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土家族男子老人,穿无领大袖满胸衣,青年人,头包青布帕或白布帕,呈人字路,着对胸衣,多排布扣,裤子为青、兰布加白布裤腰,鞋子是青面白底。妇女,头结发辫,缠以白布帕或青丝帕,不包人字路。未婚女子,有的将发辫垂于背后,而更多的是盘于头上,婚后则将发辫改挽成髻,束于网套。衣长大无领,袖管短而袖口大,向右边开襟胸,襟胸和袖口滚有寸宽五色花梅条或丝绣花条。裤亦喜兰、青布,白裤腰,裤脚大而短,口沿上端贴花梅条,或丝绣花条。鞋稍尖,青面白底,鞋面绣花。劳动妇女不习惯穿袜,多用青、白布裹脚。耳上吊金银质耳环,手腕戴银质或玉石手圈,手指戴金银戒指,胸前挂"牙钱",上系有银练、银铃、银牙扦、银珠子等一大串,行走时叮当作响。苗族妇女喜在颈上戴银项圈,上系有银练、银牌、银铃等,头裹青花布怕子,比土家、汉人的长。
土家族小孩(包括汉族)的服饰突出在帽子上,按年龄、季节确定帽形,如春秋戴"紫金冠",夏季戴"冬瓜圈",冬季戴"狗头帽"、"鱼尾巴"、"风帽"。这些帽子上除用五色丝线绣成化喜鹊闹梅"、"凤穿牡丹"、"长命富贵"、"易养成人"、"福 禄寿喜"等图案和美术字外,还在帽子的前沿缀上"大八仙"、"小八仙"、"十八罗汉"等银菩萨,帽后吊银牌、银铃。不论男女,小手腕都戴银圈,银圈上吊有空心银锤和银铃。

苗家赶秋节
赶秋节是苗族民间在秋收前或立秋前举行的娱乐、互市、男女青年交往与庆祝丰收即将到来等为内容的大型民间节日活动。
关于赶秋的由来,有的说是赶“立秋日”,有的说是“赶秋千”。相传很久以前,苗寨有个名叫巴贵达惹的青年,英武善射,为人正直,深受众人仰慕。一天,他外出打猎,见一山鹰从空中掠过,便举手拉弓,一箭射中。与山鹰同时坠落的,还有一只花鞋。这只花鞋,绣工极为精巧,一看就出自聪明美丽的苗寨姑娘之手。巴贵达惹决意找到这只花鞋的主人。他设计、制造了一种同时能坐8个人的风车,取名“八人秋”。立秋这天,他邀约远近村寨的男女前来打秋取乐。打秋千本是苗族姑娘最喜欢的活动,巴贵达惹想,那个做花鞋的姑娘,一定会来。果然,他愿望实现了。他找到了那只花鞋的主人,美丽的姑娘七娘。后来,他们通过对唱苗歌建立了感情,结成夫妻,生活十分美满幸福。从那以后,人们沿袭此例,一年一度地举行这种活动。
而有的地方相传是神农派一男一女去东方,寻得种子回来,种五谷获得丰收,于是苗族先民称这对男女为秋公秋婆,赶秋节就是苗族先民为感恩神农及秋公秋婆而举行的民间节日活动。赶秋节反映着苗族人民对五谷丰收、六畜兴旺与幸福的追求。
哭嫁
土家姑娘在接到男方通报结婚的日子前十天半月,就不再出门做活。先是在吊脚楼闺房架一方桌,置茶十碗,邀亲邻儿女依次围坐,哭起嫁歌来,新娘居中,叫“包席”,右女为“安席”,左女为“收席”。新娘起声,“安席”接腔,依次哭去,不分昼夜。哭有规矩:母女哭,姑侄哭,姊妹哭,舅甥哭,姑嫂哭,骂媒人……哭三五天,有长达十天半月的。主要内容有回忆母女情,诉说分别苦,感谢养育思,托兄嫂照护年迈双亲,教女为人处世等。
哭嫁歌一般见娘哭娘,见婶哭嫁。哭词各不相同,也有固定哭词,如“比古人”、“共房哭”、“十画”、“十绣”、“十二月”等。哭有曲调,抑扬顿挫,是一门难度很大的唱哭结合的艺术。嫁娘必在此前求师练习(当然是秘密的)。哭时以“嗡”、“蛮”、“啊呀呀”等语气词,一泣一诉,哀婉动人。如“哭妹妹”:
同喝一口水井水,同踩岩板路一根;
同村同寨十八年,同玩同耍长成人.
日同板凳坐啊,夜同油灯过;
绩麻同麻篮啊,磨坊同扼磨……
又如哭爷(音“伢”)娘:
娘啊娘,我要走了呐,再帮娘啊梳把头。
曾记鬓发野花艳,何时额头起了苦瓜皱?
摇篮还在耳边响,娘为女儿熬白了头.
燕子齐毛离窝去,我的粮唉,衔泥何时得回头?……
娘哭女:
铜锣花轿催女走,好多话儿没说够;
世上三年送一闰,为何不问五更头?
哎,儿去了哎娘难留,往后的日子你重开头;
孝敬父母勤持家,夫妻恩爱哎度春秋……
土家女哭嫁俗流传久远。清代土家诗人彭潭秋记载说:“十姊妹歌,恋亲恩,伤别离,歌为曼声,甚哀,泪随声下,是‘竹枝'遗意也。”古竹枝词里有首咏哭嫁诗:
桃夭时节卜佳期,无限伤心叙别离.
哭娘哭嫂哭姐妹,情意绵缠泪如丝.
用哭声来庆贺欢乐的出嫁,用歌舞来祭祀死去的亲人,看似不可思议,却充分反映了土家族独特的禀性及文化意识。

苗族婚俗
多数苗族地区婚姻自主程度较高,各地苗族青年都有以择偶为主要目的的传统的自由社交活动形式。湘西叫做“赶边边场”或“会姑娘”,黔东南苗族则称为“游方”,广西融水叫“坐妹”或“走寨”,黔西北称为“踩月亮”,黔中及一些西部苗族称为“跳花”、“跳场”等等。在这类社交活动中,青年男女可以三五成群地或者单独地、公开地或悄悄地对歌和交谈。以对歌的形式谈恋爱是苗族婚俗文化中最具代表性和富于民族色彩的风俗。一些苗族社区还有专供青年们谈恋爱的场所,如黔东南的游方坪、滇东北的姑娘房等。苗族青年择偶不重财产和家境,更看重个人才华和品性。
找到合适的恋人后双方即可交换定情物。结婚,一般情况下需征得父母的同意。在大多数苗族地区,青年自主婚姻与父母包办婚姻并存,这两种情况不一定是不可调和的矛盾,只看哪种倾向更重。一般来说,父母和子女都互相尊重和征求意见,强迫成婚的很少。而且社会习俗允许并维护青年人的自由选择。因此更多的情况是自由恋爱后由父母主持婚姻。具体步骤是,青年人谈好了,男方征求父母的意见后请媒人到女方家说亲。正常情况,女方父母不会反对,有时须用鸡卜来决定婚姻是否可行。一经说媒定亲,双方即商谈结婚日期和聘礼。结婚前,男方必须为女孩的舅家送一笔钱或其他财物,称“舅爷钱”。如果父母不同意,青年男女可以私奔,寻求亲属或社会力量的支持,时间长了,父母也就承认既成事实了。当然也有听从父母之命的,也有少数因父母包办酿成感情悲剧的。
还有一种形式就是抢婚或类似抢婚的形式。青年男女通过自由恋爱,愿作终身伴侣的,男方在某天夜里,邀约几个朋友或兄弟把女方带到或“抢”到家里来,即成婚姻。三天之后,才请个“全福”的老人带只鸡去给女方父母“报亲”,请他们认可这门婚事。然后双方商定“回门”(回娘家)办婚礼的日期和具体事宜。
苗族青年结婚的年龄一般在16~20岁之间,也有早婚的现象,大约在十四五岁,早婚夫妻通常要到双方成年方能同居。在婚姻选择上,同宗族(同姓氏)不婚,姑舅表婚优先,不同辈份不相通婚。不同民族甚至苗族不同支系间也基本上不通婚。 许多地区苗族有结婚当日夫妻不同房的习俗,新娘与送亲的陪娘及新郎的姐妹共度第一夜。有的地方办婚礼是主要在女方家。黔东南苗族有“不落夫家”(坐家)的习俗,即新娘回门后即长住娘家,仅在逢年过节或农忙时经召唤才回夫家小住,直到怀孕后才长住夫家。坐家时间长达一两年至四五年不等。
婚后因感情不合等原因可以离婚。一般地,提出离婚方须向对方赔礼赔钱。寡妇可以改嫁,一般是同辈转房,但不带有强制性。 苗族均为一夫一妻制家庭。核心家庭和主干家庭为苗族社会主要的家庭结构。女子与男子不管婚前婚后地位比较平等,在家庭事务中妇女有一定的发言权,但总体上还是男权社会。子女的血统从父,世系依父系计算,家庭财产按父系继承。苗族有父子连名制,现以黔东南为典型,其他地区多已不存。苗族有自己民族的姓氏,但是现在大多已通用汉姓。
赶尸
湘西的赶尸,到现在也没人能指出它的真实情况来。
据当地人一致的说法:赶尸的人是一个身穿道袍的法师,无论尸体数量有多少,都由他一人赶。 这和香港电影演的一样。说:“赶”尸不如说“领”,因为这个法师不在尸后,而在尸前带路,一面走一面敲锣使夜行人避开,有狗的人家把狗关起来。尸体在一个以上时,即用草绳把他们联系起来,每隔六七尺一个。赶尸这一行业在湘西以外的地方很难行得通,第一、住宿就成问题。第二、夜行人不知闻锣趋避,反而来看热闹,非吓死人不可。第三、许多乡村,村外没有道路,势必经村中,大多数地方是不准尸体入村的,何况是跳跳蹦蹦的活尸呢?同时沿路的居民不懂这一情况,没办法要求他们合作----听见锣声就把狗关起来,因为尸体是怕狗的,狗咬尸体衣服一拉一扯,尸体非倒不可,一只狗还容易对付,来上一群,把尸体的衣服甚皮肉咬得乱七八糟。连赶尸的都给咬伤,事情就严重了,但在湘西没有这些困难。
为什么会有“赶尸”的营生呢?因为湘西沅江上游一带,地方贫瘠,穷人多赴川或黔东地区,作小贩、采药或狩猎为主,那些地方多崇山峻岭,山中瘴气很重,恶性疟疾经常流行,生活环境坏到极点,除当地的苗人以外,外人是很少去的。 死在那些地方的汉人,没一个是有钱人,而汉人在传统上,运尸还乡埋葬的观念深,但是,在那上千里或数百里的崎岖山路上,即使有钱,也难以用车辆或担架扛抬,于是有人就创行了这一奇怪的经济办法运尸回乡湘西赶尸。
也许是一种神秘的巫术,也许是愚弄人的一种迷信,也许只是为了骗取钱财的把戏,也许仅仅是一种耸人听闻的传闻?是耶非耶,还请自辨。

放蛊
湘西的“蛊术”和泰国的“降头术”被称为东南亚两大邪术。湘西的蛊术和湘西的赶尸一样,到现在也没有能指出它的真实情况来。和赶尸不同的是,放蛊几乎在湘西地区都有留传,而赶尸主要流传于湘西沅陵、泸溪、辰奚、叙浦四县。蛊在湘西地区俗称“草鬼”,相传它只附在女子身上,危害他人。那些所谓有蛊的妇女,被称为“草鬼婆”。
所谓的放蛊方式和蛊到底是什么样子,除了代代相传的说法,谁也没见过,但却根深地固的留在人心.苗族几乎全民族都信蛊,只是各地轻重不同而已。
在苗族的观念世界,蛊有蛇蛊、蛙蛊、蚂蚁蛊、等类。蛊在有蛊的人身上繁殖多了,找不到吃的,就要向有蛊者本人进攻,索取食物,让蛊主难受,就将放蛊出去危害他人。
其实这种令人生畏的蛊,并非苗人的专利。蛊术在中国古代江南地区早已广为流传。最初,蛊是指生于器皿中的虫,后来,谷物腐败后所生飞蛾以及其他物体变质而生出的虫也被称为蛊。古人认为蛊具有神秘莫测的性质和巨大的毒性,所以又叫毒蛊,可以通过饮食进入人体引发疾病。患者如同被鬼魅迷惑,神智昏乱。先秦人提到蛊虫大多是指自然生成的神秘毒虫。长期的毒蛊迷信又发展出造蛊人的观念和做法。据学者考证,战国时代中原地区已有人使用和传授造蛊害人的方法。
苗族多处偏僻地区,旧时医学落后,许多疾病得不到有效治疗。故每遇就诊无效,动辄归咎于蛊。 随着苗族地区科学文化知识的普及,医疗水平的提高,蛊术迷信现在在苗族地区的影响越来越小。

辰州符
一个旅行者自觉已经来到辰州时,兴味或不在这些平常问题上。辰州地方是以辰州符闻名的,辰州符的传说奇迹中又以赶尸著闻。公路在沅水南岸,过北岸城里去,自然盼望有机会弄明白一下这种老玩意儿。
可是旅行者这点好奇心会受打击。多数当地人对于辰州符都莫名其妙,且毫无兴趣,也不怎么相信。或许无意中会碰着一个“大”人物,体魄大,声音大,气派也好像很大。他不是姓张,就是姓李(他应当姓李!一个典型市侩,在商会任职,以善于吹拍混入行署任名誉参议),会告你,辰州符的灵迹,就是用刀把一只鸡颈脖割断,把它重新接上,含一口符水,向地下抛去,这只鸡即刻就会跑去,撒一把米到地上,这只鸡还居然赶回来吃米!你问他:“这事曾亲眼见过吗?”他一定说:“当真是眼见的事。”或许慢慢的想一想,你便也会觉得同样是在什么地方亲眼见过这件事了。原来五十年前的什么书上,就这么说过的。这个大人物是当地著名会说大话的。世界上事什么都好像知道得清清楚楚,只不大知道自己说话是假的还是真的,是书上有的还是自己造作的。多数本地人对于“辰州符”是个什么东西,照例都不大明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