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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度假用地

发布时间: 2020-12-06 21:37:31

⑴ 我想在自己租用50年的山场上做度假村,山场的性质是旅游用地,有懂法律的吗,帮忙解释下呗

中国旅游房产用地性质 从国内外的土地使用性质而言,都不存在旅游房产用地这个类别,而在国内出现的旅游房地产开发概念,其实质还只是房地产开发商针对项目建成后用于与旅游行业相关的住宿和经营活动来进行定义。 从房地产开发的角度分析,旅游房地产包含两个概念。一个是指旅游地产,包括旅游景点开发和休闲娱乐等设施的建设;另一个是指旅游房产,围绕旅游活动所需要的,以住宿业开发为主,包括旅游酒店、宾馆、服务式公寓、旅店、经济型酒店、度假村和休闲度假住所等。 因此,要确认中国旅游房产的用地性质,需要从政府规定的住宿业用地和房地产开发用地来进行区分。从住宿业的角度来考虑,只有旅游星级酒店属于旅游商业用地;从房地产开发角度分析,国内房地产开发包括商业(含旅游商业用地)用地、住宅用地、综合用地和工业用地等。 只有旅游星级酒店在通过国土管理部门和旅游部门审批后,可以以旅游商业用地性质立项。而其它住宿业设施,如服务式公寓、社会旅馆、经济型酒店等的用地性质,政府并没有明确作出规定。住宿业的经营活动并不受用地性质的限制,但必须获得与住宿业相关的行业特许经营许可证,如消防、安保和卫生等。 按照现有的相关政府规定,国内可以用于旅游房产开发的土地用地性质如下: 商业性质用地 传统的旅游星级宾馆、酒店项目立项,土地批租年限为 40 年,该类项目不属于房地产开发行为,一般不允许按照商品房模式进行分割销售。 国家级或省级旅游度假区内的旅游商业用地,土地批租年限为 40或50 年,由于各地鼓励投资的政策不同,有些可以按照房地产开发模式,按照商品房模式分割销售。 城市商业用地,土地批租年限为 40 年,允许以房地产开发模式进行销售,但受到相关法规的约束。 商业用地性质的旅游房产项目,一般适合于建设旅游星级宾馆、商务酒店、经济型酒店、度假酒店等以酒店经营为主要目的投资行为。(如果对你有帮助,请设置“好评”,谢谢!)

⑵ 休闲旅游度假村在国土方面有什么政策

旅游度假村是属于旅游局管理范围。你需要到当地旅游局去备案,那么首专先就需要做旅游度属假村的规划,做规划的目的是,可以划分出度假村的具体面积及用途。这样以后不会和周边的居民及土地有纠纷,做好规划评审通过后拿到当地旅游局去备案,旅游局同意了就可以建设了。

⑶ 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的管理机构

(管委会办公室)
主要职责:
1、负责市委、区委、度假区党工委决议、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区委、度假区党工委领导批示及上级有关指示和批示的转达和催办落实。
2、围绕中心任务和工作重点,组织调查研究,及时收集情况,提出建议,为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3、根据区领导指示和工作需要,组织有关协调工作。负责起草度假区领导的讲话材料和其他重要文件、综合性文件。
4、负责收集各类工作信息,并及时向区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重要事件、重大事故及各局、镇街、所属各单位反映的重要问题。
5、负责对外宣传工作。
6、负责处理机关日常党务和政务工作,承办有关外事接待工作;负责档案、信访、保卫、办公室自动化、行政后勤等工作。
7、负责度假区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组织安排区领导的重要活动。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综合科 秘书科 组织人事科 信息督查科 (纪工委)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统战、群团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落实区委、度假区党工委对度假区机关党的工作的决定、指示,提出机关党的建设规划,领导各单位党组织搞好党的思想、整治、组织的作风建设,做好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
2、负责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监督检查机关党组织和党员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3、按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的培养、考察、任免和管理工作。
4、指导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负责各单位中层干部的政治理论培训。
5、参与部门党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加强对部门领导班子情况的了解和监督,为区委、度假区党工委考察干部提供参考。
6、负责办理党员因私出国(境)保留保留党籍的审批工作和干部、职工因公出国(境)的政审工作;负责统战联络和群团工作。
7、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制定法制宣传教育与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
8、协助西湖区委组织部、西湖区人事局做好度假区各局、双浦镇、转塘街道和转塘科技园区开发公司区管干部、公务员、事业单位等人员的考核工作。承办机关和各事业单位的人员调配、奖惩、培训、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人事统计工作。负责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人才引进、投资入户的审核工作。
9、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统计局、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物价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政府有关经济、科技、统计、物价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负责编制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和社会发展计划,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制订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监督、检查实施情况;负责产业导向、市场开发工作。
三、编制年度基本建设、技术改造项目计划。负责基本建设、技术改造项目的审核、审批或申报,办理社会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等级的核准;负责投资项目用地的收储立项报批工作。
四、负责科技项目、科技发展基金立项审批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申报工作。
五、负责内、外资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章程的审批、变更审批或审核报批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核发和外资企业的年检年审工作;负责制订利用外资、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的审批办法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监督、检查国家控制物品的申报工作;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和日常管理;负责进出口贸易管理,组织协调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七、根据招商引资年度计划,制订和下达招商引资年度考核目标;举办投资说明会、招商洽谈会、信息发布会等招商引资活动;负责招商项目的洽谈、项目合作文本的签定。
八、负责制订之江度假区旅游安全管理办法,指导、监督、管理劳动安全保护工作。
九、负责旅游项目建设方案审查联席会议的召集、重点旅游建设项目方案的审查、审批和旅游业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负责旅游行业管理和标准化推广及专项旅游经营业务的审批工作;组织和实施度假区的饭店星级评定及申报;负责辖区内国内旅行社及外资控股或外资独资旅行社的审核和报批工作;协调整治和改善度假区旅游环境,规范景区(点)旅游经营服务活动和景区(点)等级评定报批工作;协调、指导度假区旅游安全管理、紧急救援、保险监督工作。
十一、负责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重大促销活动的组织、旅游促销方案和宣传资料的编制工作;负责监督、检查辖区内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投诉,依法维护旅游消费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十二、负责之江度假区及转塘镇固定资产、服务业统计工作;综合整理外经、外贸、外资和旅游等统计数据
十三、根据国家普查任务,配合相关部门制订普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普查工作,对普查资料进行数据处理和开发利用。
十四、负责对市场价格行为的管理和监督,规范和引导经营者定价行为,制止价格垄断、价格欺诈、低价倾销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清理整顿乱收费,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十五、制订和调整价格审批权限内的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中介服务收费。
十六、指导转塘镇经济发展工作。
十七、完成领导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审计局)
主要职责:
一、财政局主要职责:
贯彻国家和省、市政府有关财政、资金和财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负责建设资金的支付;负责土地专项资金的财务核算管理;负责机关财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审计局主要职责:
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审计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接受西湖区政府同级审计。
向西湖区政府、之江度假区管委会报告和向度假区管委会的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调控措施的建议。
协助西湖区审计局做好之江度假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入审计,协助西湖区审计局做好区管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1、之江度假区各部门、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资金使用效益。
2、之江度假区各部门及下属单位预算外财政资金的收支管理和使用效益。
3、之江度假区所属国有企业的财务收支极其经济效益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4、之江度假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使用情况和投资效益,重点建设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
5、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政财务收支。
6、对审计中发现宏观管理问题进行专题审计,对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向有关部门单位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向区政府、之江度假区管委会和上级审计机关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承办之江度假区管委会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承办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要求协助的经济案件审计事项。
内设机构: 预算(审价)科 基建(财务)科 (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房产管理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政府关于建设、环境保护、房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代收有关城市建设规费或审核其减免工作。
三、负责建筑、安装、装饰等行业管理;负责进区施工(监理)企业资质的预审、考核、报批;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项目公司)的审核、报批;负责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和竣工验收工作;核发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四、负责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市政道路和公共管线的管理工作;负责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计划、预决算、统计及建设管理工作;
五、负责制定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环境监测和环境管理工作,审核、报批建设项目环保设计、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核发《环保施工许可证》;依法对环境保护“三同时“工作进行检查,核发《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证》;负责排污申报登记,发放《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征收排污费。
七、负责房地产开发、房屋产权、产籍、房地产交易市场的管理工作;核发《商品房预售证》、《房屋他项权证》;负责物业管理工作。
八、负责环境卫生工作、绿化、市政实施的养护管理及地名管理工作。
九、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山林防火的监督工作。
十、完成领导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建设管理科 房产管理科 绿化管理科 (杭州市规划局之江度假区分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政府关于规划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的编制、报批、实施,并对各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负责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方案和初步设计审批;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完成领导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综合管理科 规划管理科 工程管理科 监督检查科 主要职责: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之江度假区分局为杭州市国土资源局的派出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受市国土资源局、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的委托,按照管理权限,负责组织实施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规划、建设范围内土地、矿产资源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照规定负责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听证和应诉事宜;
2、负责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及相关专题规划编制和实施的有关具体工作,组织编制转塘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组织基本农田保护;
3、负责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依法查处土地违法案件;负责国土资源来信、来访、来电的受理、接待和办理工作;
4、组织实施集体土地的征收征用工作,管理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工作;负责征地和集体土地房屋拆迁争议的调处、裁决工作;协助做好留用地指标调剂和核拔拆复建用地指标前的土地、建筑面积核查工作;
5、负责地籍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土地调查、土地登记发证、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依法调处土地权属争议;负责建设项目用地(经营性用地除外)复核验收工作;
6、负责各类用地的农转用报批的前期工作,承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经营性用地除外)审核、报批及批后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转塘镇的农村宅基地受理、审核、报批及批后管理工作;负责经营性用地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前期工作;
7、负责土地使用权交易(须通过土地有形市场交易的除外)的审核、报批和批后管理工作,收缴“三资企业”土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年租金,依法监督管理土地资产、土地市场;
8、负责矿产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矿泉水、地热资源的开发利用;组织矿山生态环境治理;
9、组织实施地质灾害勘查、监测和防治;负责三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备案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地质勘查活动;组织保护地质遗迹;
10、组织实施国土资源宣传教育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1、承办市国土资源局和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设机构: 综合科 土地利用科 地籍地产科 土地执法监察大队 征地事务所 转塘国土所 双浦国土所 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活动。
(二)负责对各类企业和其它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单位的登记管理,核发营业执照;依法确认企业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地位,监督检查其登记注册行为。
(三)负责城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依法对其监督管理,规范其经营行为,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
(四)依法监督管理生产资料市场、农贸市场、消费品市场;参与监督管理金融、劳动力、房地产、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市场;参与管辖范围内市场的规划、论证及发展;负责市场登记的初审。
(五)依法监督检查市场主体的交易活动,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投机倒把、走私贩私、无照经营、侵犯消费者权益和其它市场交易违法违章行为,保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六)依法监督管理注册商标,查处注册商标假冒、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
(七)依法监督管理广告发布与广告经营活动,查处虚假违法广告。
(八)依法监督管理经济合同,查处利用经济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负责对经济合同、担保进行鉴证,依法进行企业财产抵押物登记;实施企业信誉公示工作。
(九)指导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和消费者协会的工作。
(十)承办上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区政府交给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综合科 注册科 经检大队 主要职责
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环境保护局为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职能部门。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辖区环境保护统一监督管理职责。
二、监督实施环境保护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负责辖区环境标准执行的功能区管理。
三、负责制定辖区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的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辖区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辐射等环境污染的防治工作。
五、负责辖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管理制度。
六、负责辖区环境监察工作,监督检查企事业单位环境保护执行情况,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和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七、组织实施辖区排污申报、污染物排放许可和排污费收缴工作,监督管理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安排和使用
八、负责生态区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巩固、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环境综合整治等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
九、负责辖区环境宣传教育、环境统计和环境信息工作。
十、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综合管理科 环境监察科

⑷ 旅游度假用地及旅游住宅用地的含义及区别

旅游度假用地是复指专门从事度假用的地制方,可供所有旅游者付费享用,和我们所理解的度假村一样,但旅游住宅用地却是旅游者私人买下的某度假村的某栋住宅,就像我们买商品房住一样,只是我们买商品房是居住,而旅游住宅是建在风景秀丽的地方供人们旅游是居住,只供产权所有者拥有,旅游住宅相当于买房子,是你的固定资产,而旅游度假用地产权是度假村的,你 只是租住而已,国外尤其是发达国家,富人们享有旅游度假住宅用地每年小住一段时间,还可供交换,这在国外叫度假村交换,世界上从事度假村交换的最大公司叫RCI,我们国家的泰达度假交换有限公司是RCI的中国子公司,不国旅游住宅用地在国外的法律比较健全,但在中国买之前要慎重考虑。

⑸ 中国旅游用地性质是什么 哪些可用于旅游房产开发

从国内外的土地使用性质而言,都不存在旅游房产用地这个类别,而在国内出现的旅游房地产开发概念,其实质还只是房地产开发商针对项目建成后用于与旅游行业相关的住宿和经营活动来进行定义。从房地产开发的角度分析,旅游房地产包含两个概念。一个是指旅游地产,包括旅游景点开发和休闲娱乐等设施的建设;另一个是指旅游房产,围绕旅游活动所需要的,以住宿业开发为主,包括旅游酒店、宾馆、服务式公寓、旅店、经济型酒店、度假村和休闲度假住所等。 因此,要确认中国旅游房产的用地性质,需要从政府规定的住宿业用地和房地产开发用地来进行区分。从住宿业的角度来考虑,只有旅游星级酒店属于旅游商业用地;从房地产开发角度分析,国内房地产开发包括商业(含旅游商业用地)用地、住宅用地、综合用地和工业用地等。 只有旅游星级酒店在通过国土管理部门和旅游部门审批后,可以以旅游商业用地性质立项。而其它住宿业设施,如服务式公寓、社会旅馆、经济型酒店等的用地性质,政府并没有明确作出规定。住宿业的经营活动并不受用地性质的限制,但必须获得与住宿业相关的行业特许经营许可证,如消防、安保和卫生等。 按照现有的相关政府规定,国内可以用于旅游房产开发的土地用地性质如下:商业性质用地 传统的旅游星级宾馆、酒店项目立项,土地批租年限为 40 年,该类项目不属于房地产开发行为,一般不允许按照商品房模式进行分割销售。 国家级或省级旅游度假区内的旅游商业用地,土地批租年限为 40或50 年,由于各地鼓励投资的政策不同,有些可以按照房地产开发模式,按照商品房模式分割销售。 城市商业用地,土地批租年限为 40 年,允许以房地产开发模式进行销售,但受到相关法规的约束。 商业用地性质的旅游房产项目,一般适合于建设旅游星级宾馆、商务酒店、经济型酒店、度假酒店等以酒店经营为主要目的投资行为。 综合类用地 商住两用,即,商业和住宅综合用地,带有裙房的商务公寓或写字楼,土地批租年限为 50 年,该类用地性质本身就属于房地产开发,可以按照商品房模式分割销售。 商业城市中的综合类用地性质,一般适合于商务酒店、全套房酒店、旅游星级宾馆、服务式公寓、经济型酒店等旅游房产建设。 国家级或省级旅游度假区内的综合类用地性质,一般适合于度假酒店、度假公寓等旅游房产建设。 住宅用地 纯住宅类酒店式公寓、别墅,土地批租年限为 70 年,本身属于房地产开发性质,可以按照商品房模式分割销售。 住宅用地性质,一般适合于服务式公寓、度假公寓、度假别墅等旅游房产项目的建设。相关阅读:旅游用地如何分类?它们的具体功能是什么?关于旅游用地的相关法律规定知识旅游用地规划容易遇到哪些问题 解决方案一览旅游用地规划存在哪些问题?如何解决?

⑹ 旅游,娱乐,休闲的综合型度假村 用地是 属于什么用地!这类地如果改建成房地产开发用地 行不行!

可以,要办理旧房来翻建手续,自如果是城市里国有土地费用是基准地价的一半,还要看你的原住宅地是几类地,你到当地国土资源局地去。房屋层高要办理建筑许可证,要到城建局去办理。如果是农村土地,只要到当地国土所办理...[详细]

⑺ 旅游度假村如何审批办手续。地原属荒山,规划为建设用地,审批程序是怎样的

旅游度假村是属于旅游局管理范围。你需要到当地旅游局去备案,那么首先就需要做回旅游度假村的规划,做规答划的目的是,可以划分出度假村的具体面积及用途。这样以后不会和周边的居民及土地有纠纷,做好规划评审通过后拿到当地旅游局去备案,旅游局同意了就可以建设了。如果不做规划就无法去旅游局备案,以后度假村做好了,无法确定面积会导致周边的恶意竞争者的出现。另外在请公司做规划的时候附加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这样当地旅游局拿可行性研究报告向上级发改委去立项,可以争取政府财政资金和政策支持。如果你需要做规划的话,我公司可以帮你做好规划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收费合理。可以保证评审通过直接拿旅游局去备案。然后找施工单位直接做施工图就能建设了。
如果是做养老院那么就属于民政局管理的范围。就走民政局那边的程序。

⑻ 昆明市滇池旅游度假区建筑高度限高多少

度假区
滇池边建筑高度控制在12米以内
海埂片区
范围:位于昆明主城区西南角内,北以广福路和容船房河为界,南邻滇池湖岸,西接滇池草海,东抵盘龙江,总面积21.8平方公里。
定位:利用滇池风景区得天独厚的气候条件和旅游资源条件,重点发展国际旅游业和配套设施等第三产业项目,逐步成为具有高原湖滨特色和地域文化特色的,集旅游度假、康体体育、民族文化和综合现代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国家旅游度假区。
用地
总用地面积:2182.48公顷
城市建设用地规模:2082.71公顷
规划一类居住用地:271.5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3.04%)
规划二类居住用地:454.2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21.81%)
规划绿地广场用地:342.1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6.42%)
●规划保留原有的一类居住用地,增加少量的度假型公寓和酒店。
●原则上不允许新开发居住项目,新增加的居住用地以二类居住为主,主要是已审批的城中村改造项目。
人口:总人口16万人
限高:建筑高度由北向南、由东向西接近滇池水面,呈递减趋势,形成36米、24米、12米三个层次的主体高度控制区。靠近滇池区域不得建设多、高层建筑。

⑼ 旅游度假区国家有没有建设用地的比例

肯定有啊

⑽ 玫瑰园旅游度假区用地有什么东西

绿城·九溪玫瑰园坐落于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内,距市中心仅8公里,面眺钱江,背枕五云,左傍九溪烟树,右伴云栖竹径,自然环境得天独厚。绿城·九溪玫瑰园坐落于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内,距市中心仅8公里,面眺钱江,背枕五云,左傍九溪烟树,右伴云栖竹径,自然环境得天独厚。 绿城·九溪玫瑰园东区位于山水之间近17公顷的森林中,由121幢风格各异的别墅和4幢高级公寓组成,分布错落有致。新开发的西区别墅位于东区的西侧,地块总占地面积约302亩,其中别墅区约合182亩,另有度假村约合120亩,将建别墅100幢左右,容积率0.23,建筑以二层为主,别墅面积280-600平方米不等,以300-350平方米为主流房型。 绿城·九溪玫瑰园尊重环境、保护环境,对园区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使园区处处显示出自然的本色、生活的品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