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旅游发展 » 在旅游服务业发展方面用地政策

在旅游服务业发展方面用地政策

发布时间: 2021-01-27 07:36:36

A. 商品房和三产用地区别

一:商品房在中国兴起于80年代,它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住宅,均按市场价出售。

三产用地是政府为了解决城市内及周围农民的土地被征用后就业及生活问题而留给农村集体组织用于发展第三产业的集体土地。


二:三产用地是政府为了解决城市内及周围农民的土地被征用后就业及生活问题而留给农村集体组织用于发展第三产业的集体土地。

随着社会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提高,规划区内可利用土地减少,农民产业用地安排存在一定的难度,同时也给城市规划管理带来了一些问题。农民集体第三产业用地和拆迁安置房都是根据国家政策规定下,

对土地使用进行合法使用,解决了上述的问题,在解决居民的住房问题的情况下,提高居住的居住水平,加速社会发展。商品房其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组成。


(1)在旅游服务业发展方面用地政策扩展阅读

商品房在中国兴起于80年代,它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

自建、参建、委托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物不属于商品房范围。

商品房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组成。另外,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可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类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商品房根据其销售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外销商品房和内销商品房两种。

三产用地是政府为了解决城市内及周围农民的土地被征用后就业及生活问题而留给农村集体组织用于发展第三产业的集体土地。

三产就是第三产业的简称。“第三产业”是产业经济学的概念,产业分类方法很多,此概念原于三次产业分类法。

1、直接从自然界获取产品的 物质生产部门为第一次产业。如农业、牧业、采矿。

2、加工取自自然界的物质的生产部门为第二次产业。如制造业、建筑业、电业。

3、从第一次、第二次产业物质生产活动中衍生出来的非物质生产(提供劳务的)部门划为第三次产业。 第三(次)产业指广义上的服务业。如储运业、通信业、餐饮业、科学、教育、文化、卫生等行业。

B. 用地性质B是什么意思

用地复性质M是工业用地。又细分为以下几制类:

(2)在旅游服务业发展方面用地政策扩展阅读

城乡用地包括建设用地与非建设用地。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等,非建设用地包括水域、农林用地以及其他非建设用地等。

用地性质分为住宅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旅游业用地、金融保险业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代用地、公共建筑用地、文/休/娱用地、机关/宣传用地、科研设计用地、教育用地、医卫用地、交通用地、铁路用地、民用机场用地、港口码头用地、其他交通用地。

C. 政府征收村庄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大概多少钱补偿费一亩

您好,由于全国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有差异,各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也不尽相同,具体您可参考您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D. 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可以有哪些设施

商业抄金融用地的范畴是袭包含金融用地与商业用地。商业用地是指综合百货商店、商场、经营各种食品、服装、纺织品、医药、日用杂货、五金交电、文化体育、工艺美术等专业零售批发商店及其负数的小型工场、车间和仓库的用地。金融保险业用地是指银行及分理处、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债券交易所和保险公司,以及外国驻本市的金融和保险机构等用地。

E. 出让商业服务业用地是否可以进行房地产开发

建议咨询当地国土资源局。
商业服务用地范围:

1.商业用地。商店、商场、各类批发、零售市场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2.金融保险用地。银行、保险、证券、信托、期货、信用社等用地。
3.餐饮旅馆业用地。饭店、餐厅、酒吧、宾馆、旅馆、招待所、度假村等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4.其他商服用地。写字楼、商业性办公楼和企业厂区外独立的办公楼用地;旅行社、运动保健休闲设施、夜总会、歌舞厅、俱乐部、高尔夫球场、加油站、洗车场、洗染店、废旧物资回收站、维修网点、照相、理发、洗浴等服务设施用地。
商业服务用地应用:
商服用地主要用于商业、服务业的土地。包括批发零售用地、住宿餐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其他商服用地。对应《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中的(05)商服用地,但不包括已建成的农村建设用地中的商服用地。
商业服务用地特征:

(1)出让使用年限最短。目前在我国,商服用地大部分属于出让土地。按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商服用地出让用地最高年限为40年。
(2)受节约集约用地原则限制。《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要求,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审查调整各类相关规划和用地标准。
(3)土地利用价值高。商服用地多处于繁华地段,可以产生更高的经济效益。也就是说可以引起地价的上涨,有时上涨的幅度可以达到几倍甚至几十倍、几百倍。
(4)区域选择性强。与居住用地不大一样,商服用地在地域上选择性很强,不是任何一块土地都可以作为商服用地的。除交通便利外,特别注意营业环境和收益状况。
(5)比较适宜收益还原法评估。
(6)可逆性差。农用地要变为商服用地比较容易,但要商服用地转为农用地则极为困难,因为拆除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恢复土壤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复垦的成本相当高。

F. 沈阳市国有商业服务业用地多少钱一平米

和别处一样,地点不同价格不同。

G. 私人办敬老院国家有何扶持政策

根据国务院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养老服务业主要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为主,国家大力支持社会各界力量以及个人投资兴办养老服务机构。但该《意见》大部分都是原则性的规定,具体的优惠政策要看各地的具体规定。以河南省为例,介绍如下:
第一、改革和完善养老服务机构收费制度。
福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开展的对外养老服务和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收费标准,应报同级价格部门核定,并建立公示制度。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收费标准,根据其设施条件、服务项目和标准自行确定。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接收农村五保人员和城镇“三无”人员,其费用由当地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享受低保的老人和其他困难老人入住养老服务机构的,其费用应适当减免,减免部分由当地政府按接收此类对象的实际人数予以补助。
第二、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税费政策扶持力度
认真落实国家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税费扶持政策,暂免征收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光荣院、养老院、老年公寓等福利性或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企业所得税、服务收入营业税以及养老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土地、车船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减免其行政事业性收费(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缴纳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确有困难的福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可报经主管部门批准,予以减免。政府主办和特许经营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信、有线(数字)电视等经营单位应为福利性和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提供优质服务和收费优惠。其中用水、用电、供暖、用气(燃料)等价格与居民用户实行同价,并免收相应的配套费;免收养老服务机构有线(数字)电视、宽带互联网一次性接入费。福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发生的生活垃圾、粪便清运和排污等费用,可在达标排放污染物的情况下,经负责征收排污费的环保部门核准后免缴排污费。福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救护与生活用车可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经核定后免征养路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向福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捐赠,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按规定予以扣除。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按国家扶持发展服务业的相关政策执行。
第三、优先安排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用地
符合规划要求并具备划拨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用地要优先予以保证;不具备划拨用地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用地要按照相关规定加快审批,但要加强监督,确保批准用地真正用于养老事业。鼓励企事业单位、个人利用闲置的房屋资产兴办养老服务机构。
第四、加大财政对养老服务业的投入
各级政府要将养老服务业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福利性养老服务设施项目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按照核定床位数或实际入住老年人数,给予面向老年人服务的福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和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一次性开办补助。
第五、鼓励金融部门充分发挥信贷支持作用
金融机构要支持老年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增加对养老服务机构及其建设项目的信贷投入,适当放宽贷款条件,并提供优惠利率。

H.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能用于住宅吗

能用,但必须经过当地城市规划部门的同意

I. 三产用地的合法解析

1、规划:“三产用地”属于城市规划区域内。
2、性质:它的性质是集体所有土地。
3、收益方式:“三产用地”可以通过出租或合建开发等方式获取收益。
4、办证:三产用地该类土地上的建筑物不能办理商品房产权证,因此这种土地开发方式不属狭义的房地产开发。
三产用地是政府为了解决城市内及周围农民的土地被征用后就业及生活问题而留给农村集体组织用于发展第三产业的集体土地。随着社会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提高,规划区内可利用土地减少,农民产业用地安排存在一定的难度,同时也给城市规划管理带来了一些问题。农民集体第三产业用地和拆迁安置房都是根据国家政策规定下,对土地使用进行合法使用,解决了上述的问题,在解决居民的住房问题的情况下,提高居住的居住水平,加速社会发展。
在房地产市场上,不管是集体第三产业用地还是拆迁安置房,是受政府认可和保护的,三中全会也指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为此,通过政府规划和国土局相关部门审核通过的承村集体第三产业用地,也称之为商业服务用地,用于商业、居住等,这些性质的项目是通过正规程序,征得相关部门同意之后,开展建设的。即使产权不足70年,也不会列入“小产权房”范围,因此,该类型的房子是受到国家保护的,也将不会列入“清理”范畴。同时这些性质的房子,是顺应了社会居民的需求,缓解了社会对住房的需求。

J. 城市规划中,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中是否可以兼容一定量的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

两方面不同问题解答。
标题回答:属城市规划问题,可以兼容,不能回太大,看具体情况,各地答行政审批不同,像北京好像是对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都有要求。
正文回答:数行政管理问题,涉及房地产内容,好像应该可以,不过这和土地权属有关系,还有开发单位、协议什么的,挺复杂,你能再说具体点么?
我没有经历过你说的这种情况,但有其它相类似的经验。经验1:统一地块,一栋建筑,两家行政单位产权;经验2:行政办公用地内职工宿舍产权划分至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