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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旅遊業的經營范圍

發布時間: 2021-01-27 06:45:33

A. 旅遊APP的經營范圍

旅遊資源旅遊景點的開發利用;旅遊工藝品製造,銷售;旅遊觀光服務;以下經營范圍僅分支機構使用(旅遊餐飲服務及其他旅遊服務,汽車出租,旅行社,酒店)

B. 旅行社的經營范圍包括的內容有哪些

1、招徠我國旅遊者在國內旅遊,為其安排交通、游覽、住宿、飲食、購物、娛版樂及提供導游服務。權

2、招徠外國旅遊者來中國,華僑及港澳台通報歸國及回內地旅遊,為其安排交通、游覽、住宿、飲食、購物、娛樂及提供導游等相關服務。

3、經國家旅遊局批准,招徠、組織我國境內居民到外國和我國港澳台地區旅遊,為其安排領隊及委託接待服務。

4、經國家旅遊局批准,招徠、組織我國境內居民到規定的與我國接壤的國家的邊境地區旅遊,為其安排領隊及委託接待服務。

5、經批准,接受旅遊者委託,為旅遊者代辦入境、出境及簽證手續

6、為旅遊者代購、代訂國內外交通客票,提供行李服務。

7、其他經國家旅遊局規定的旅遊業務。

(2)酒店旅遊業的經營范圍擴展閱讀:

設立旅行社,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申請設立旅行社,經營國內旅遊業務和入境旅遊業務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即申請者擁有產權的營業用房或者申請者租用的、租期不少於一年的營業用房;

2、有必要的營業設施,即2部以上的直線固定電話、傳真機、復印機、具備與旅遊行政管理部門以及其他旅遊經營者聯網條件的計算機;

3、有不少於30萬元的注冊資本。

C. 旅行社經營范圍(詳細)

第五條 旅行社按照經營業務范圍,分為國際旅行社和國內旅行社。本條例另有特別規定的,依照規定。國際旅行社的經營范圍包括入境旅遊業務、出境旅遊業務、國內旅遊業務。國內旅行社的經營范圍僅限於國內旅遊業務。

D. 旅行社的經營范圍都有哪些,指 營業執照上寫的

旅行社的經營范圍有:旅遊資源及旅遊景點的開發利用;旅遊工藝品製造,銷售;旅遊觀光服務;以下經營范圍僅分支機構使用等。具體是由公司章程規定,並依法登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條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第十二條公司的經營范圍由公司章程規定,並依法登記。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變經營范圍,但是應當辦理變更登記。公司的經營范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準的項目,應當依法經過批准。

第十三條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4)酒店旅遊業的經營范圍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五條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公司名稱和住所;

(二)公司經營范圍;

(三)公司注冊資本;

(四)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

(五)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六)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東會會議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股東應當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

第二十六條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 旅遊公司經營范圍

旅行社的經營范圍在《旅行社管理條例》和《旅行社管理條例實施細則》是有明確規定的。

《旅行社管理條例》第三條規定,「旅遊業務,是指為旅遊者代辦出境、入境和簽證手續,招徠、接待旅遊者,為旅遊者安排食宿等有償服務的經營活動」。

如果說《旅行社管理條例》對旅行社的經營范圍規定的比較概括和原則的話,《旅行社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則對旅行社的經營范圍有明確的規定。

《實施細則》第四條規定:「國際旅行社可以經營下列業務:

(一)招徠外國旅遊者來中國、華僑與香港、澳門、台灣同胞歸國及回內地旅遊,為其代理交通、游覽、住宿、飲食、購物、娛樂事務及提供導游、行李等相關服務,並接受旅遊者委託,為旅遊者代辦入境手續;(二)招徠我國旅遊者在國內旅遊,為其代理交通、游覽、住宿、飲食、購物、娛樂事務及提供導游、行李等相關服務;(三)經國家旅遊局批准,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居民到外國和香港、澳門、台灣地區旅遊,為其安排領隊、委託接待及行李等相關服務,並接受旅遊者委託,為旅遊者代辦出境及簽證手續;(四)經國家旅遊局批准,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居民到規定的與我國接壤國家的邊境地區旅遊,為其安排領隊、委託接待及行李等相關服務,並接受旅遊者委託,為旅遊者代辦出境及簽證手續」。

第五條規定:「國內旅行社可以經營下列業務:(一)招徠我國旅遊者在國內旅遊,為其代理交通、游覽、住宿、飲食、購物、娛樂事務及提供導游等相關服務;(二)為我國旅遊者代購、代訂國內交通客票、提供行李服務」。

上述法律條款明確規定了旅行社的經營范圍是「為旅遊者代理交通、游覽、住宿、飲食、購物、娛樂事務及提供導游、行李等相關服務」,而不是向旅遊者提供交通、游覽、住宿、飲食、購物、娛樂服務。因此,我們認為,認定旅行社向旅遊者提供包括交通、游覽、住宿、飲食、購物、娛樂服務等內容的旅遊服務是錯誤觀點。

再次,旅行社收取遊客的旅遊費用中很大一部分被視為代收代支費用,該筆費用被用於支付住宿、交通、餐飲、游覽和娛樂等費用,該筆費用不視為旅行社的業務收入。稅務部門對該筆費用不徵收營業稅。這說明,國家財稅部門都認定旅行社只是代收交通、住宿等費用,該費用不是旅行社的營業收入,因此要求旅行社對交通運輸等旅行社非營業收入項目下的旅遊活動承擔法律責任顯然是不對的。

最後,要求旅行社對旅遊服務承擔法律責任,實際是讓旅行社充當了旅遊活動中的「防火牆」的作用,等於是強制讓旅行社對遊客提供了一份無償的無限額的保險。這嚴重違反了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公平、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這樣明顯加重了旅行社的法律責任,對旅行社來講是不公平的。

F. 旅業是什麼經營范圍是住宿的意思嗎

旅遊發展有限公司的經營范圍
(1)旅遊景區開發、建設、經營,旅遊景區內園林規劃、容設計及施工,景區內旅遊客運及相關配套服務;工藝品研發、製作、經營銷售;會議服務。
(2)旅遊發展公司的主要經營范圍為:旅遊資源開發和經營管理,旅遊宣傳促
銷策劃、旅遊商品開發銷售、旅遊景區配套設施建設、景區游覽服務、旅遊項目投資、房地產開發、銷售、文化傳播、園林綠化。
相關事宜:
根據《旅行社條例》第八條的規定, 旅行社取得經營許可滿兩年,且未因侵害旅遊者合法權益受到行政機關罰款以上處罰的,可以申請向省級的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營出境旅遊業務。 所以一開始只能經營國內旅遊這個經營項目 ,所以經營范圍也就是「國內旅遊」 。

G. 旅遊公司經營范圍有哪些

旅遊公司,是指有營利目的,從事旅遊業務的企業。 本條例所稱旅遊業務,是指為旅遊者代辦出境、入境和簽證手續,招徠、接待旅遊者,為旅遊者安排食宿等有償服務的經營活動。

1、設立旅行社,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固定的營業場所;

(二)有必要的營業設施;

(三)有經培訓並持有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上人民政府旅遊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資格證書的經營人員;

(四)有符合本條例第七條、第八條規定的注冊資本和質量保證金。

2、注冊資本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國際旅行社,注冊資本不得少於150萬元人民幣;

(二)國內旅行社,注冊資本不得少於30萬元人民幣。

(7)酒店旅遊業的經營范圍擴展閱讀:

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書之日起30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批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第十二條 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向經審核批準的申請人頒發《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申請人持《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領取營業執照。

未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不得從事旅遊業務。

第十三條 旅行社變更經營范圍的,應當經原審批的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審核批准後,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旅行社變更名稱、經營場所、法定代表人等或者停業、歇業的,應當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並向原審核批準的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第十四條 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對旅行社實行公告制度。公告包括開業公告、變更名稱公告、變更經營范圍公告、停業公告、吊銷許可證公告。

H. 旅遊公司經營范圍有那些

旅遊公司,是指有營利目的,從事旅遊業務的企業。 本條例所稱旅遊業務,是指為旅遊者代辦出境、入境和簽證手續,招徠、接待旅遊者,為旅遊者安排食宿等有償服務的經營活動。